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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论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劳动关系终止的应自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用人单位未依法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额外支付的一倍工资,是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20)最高法民终844号上诉人(一审原告):贵州雨田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世纪城**团购物中心(一)幢******房。法定代表人:张雷,该公司董事长。委托诉讼代理人:李俊,泰和泰(贵阳)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诉讼代理人:高儒荣,泰和泰(贵阳)律师......
关于王红军、张强、张坤、伟民置业公司、伟祺置业公司是否应对案涉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问题。原审已查明,张强、张坤为伟祺园林公司的股东,张强担任伟祺园林公司的监事和财务负责人,张坤担任伟祺园林公司的执行董事。唐新亮提交的伟祺园林公司两个银行账户交易明细以及张强个人多个银行账户的交易明细显示,鹿邑县财政国库......
第一、夫妻一方与债权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第二、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第三、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的债务。第四、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的债务。第五、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
父母资助买房不应必然认定为赠与 (2020-12-17) 点击量:872
在父母资助案件中,考虑到双方关系特殊及中国的人情常理,父母未要求子女出具借条为常理所默认,父母方提供了转账凭证证明款项交付,且其子女一方认可借款,则父母一方已完成了初步的证明责任。非己方子女主张系赠与的,应当提供证据证明,无法举证的,则应承担举证不利后果。 本案中,章阿姨在女儿婚前转账大笔钱款给阿森......
最高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上述规定并没有列举董事勤勉义务的具体情形,但是董事负有向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催缴出资的义务,这是由董事的职能定位和公司资本的重要作用......
被告胡某、陈某为甲公司股东,各占50%股权。2003年,甲公司被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并责令限期进行清算。但被告胡某、陈某没有在法定期限内进行清算。甲公司2002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显示当时公司资产总计为50万元。2010年,8月,乙公司以胡某、陈某滥用股东权利、逃避债务,未在法定期限内对甲公司资产进行清算,导致公司资......
建筑施工黑白合同无效法律风险 (2020-12-17) 点击量:905
黑白合同无效可能遭受的法律风险1如果各案合同背离招标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黑合同背离白合同的实质 性内容,按照《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除责令当事人改正外,可以处中标 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2如果黑合同、白合同均无效,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无效合同责任的规定, 当事人应承担相应的......
一审法院判决:被告唐xx、刘xx赔偿原告喻xx人民币25万元;被告上海市金X公证处对被告唐xx、刘xx不能赔偿部分在人民币15万元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原告喻xx的其余诉请,不予支持。原告喻xx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称:被上诉人唐xx以动迁款购买系争房屋,本人是共同共有人,被上诉人唐xx超过动迁权益出资部分应视为赠与......
什么行为可以构成受贿罪 (2018-11-21) 点击量:2312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受贿罪的基本特征(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本人职务上主管......